攸關北高雄半導體產業用水的「高雄市楠梓再生水廠興建移轉營運案」,營建署啟動招商,楠梓再生水廠案總計畫經費約90億元,中央補助83億元(92%),同時也是高雄市繼鳳山、臨海及橋頭後的第4座再生水廠。楠梓再生水廠將採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興建、移轉及營運的BTO方式來辦理,未來楠梓與橋頭2座再生水廠,全期每日可供應台積電高雄廠所在的楠梓產業園區共10萬噸優質再生水,可望讓半導體產業用水穩定。積極推動再生水 開創國內水資源多元供應管道
營建署指出,近年來,全球都受到氣候變遷的影響,都必須面對乾旱、急降雨等氣候的挑戰,特別是天然水情不佳的時刻,再生水可即時發揮備援能力,支持國內產業用水所需,同時也能強化民生用水的調度韌性,達到水資源穩定供應的目標。希望透過本次招商說明會的舉辦,將民間投資動能引入,加速楠梓廠及再生水整體發展。
營建署說明,本案是採取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興建、移轉及營運的BTO方式來辦理。另楠梓地區的污水下水道是國內首個以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興辦的示範系統,歷經20年已在楠梓、大社地區佈設124.81公里長的管線及完成近5萬戶的污水用戶接管,每天已有近4萬噸生活污水藉由管線收集至楠梓污水處理廠,預計自117年底開始每日產製2萬噸再生水。
未來楠梓與橋頭2座再生水廠全期每日可以供應楠梓產業園區共10萬噸優質的再生水,讓北高雄的產業能夠蓬勃發展及提升整體經濟量能,讓民眾可享有優質的就業與居住環境。
營建署表示,為提前因應未來更難以預測的環境變遷,將積極推動國內再生水佈建計畫,由原訂的11座再生水廠調整為16座,並配合擴充既有再生水廠的供水規模,預計全數完工後再生水每日供應量可從28.9萬噸提升至近63萬噸,以開創國內水資源多元供應管道。
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之統計,今年第一季南科的營業總額已躍居臺灣三大科學園區之首,台南市府為滿足廠商建廠需求,新產業園區的開發正全力展開,包括七股科技科工業區採分期分區施工、同步建廠加速開發;新設沙崙健康產業園區,作為臺灣南部健康照護及產業發展核心,計畫引進生技、製藥、醫療器材及健康領域等產業,在高科技與新產業進駐與持續招商,增加上萬就業機會與提高薪資水平,成為帶動台南房市穩定成長的利基。
南市府經發局長林榮川表示,南科三期於今年6月29日辦理動土祈福暨招商活動後,市府將全力與南科管理局、民間企業共同推動南科三期開發、招商,持續擴散既有成熟產業聚落效應,未來預計創造產值392億元,帶動4900個就業機會。
目前南市在招商引資方面,河樂廣場預計今年底營運;南稅三村於今年6月1日公告招商,期引入民間投資經營長照服務等複合式設施;此外,原大億麗緻大樓,將由新投資團隊預計投入10億元,打造315間客房之五星級國際觀光旅館。
而鏈結沙崙科學城的綠能產業園區正辦理環評審查,以兼顧環保需求與產業發產的綠能低汙染產業為發展主軸;另為帶動溪北經濟發展軸線的柳科三期,已著手規劃園區範圍。
經發局同時致力於已開發工業區的公共設施改善,包括周遭道路與排水設施之優化,希望打造優質的投資環境,滿足世界大廠和新興產業進駐營運之需,帶動產業轉型與升級,增加就業機會及促進區域的均衡發展。
在產業轉型方面,在經濟部能源局支持下,已推動正式成立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辦公室,主要負責中央政策介接、園區整合發展及府內跨局處協調等三大任務。下半年將會陸續辦理智慧生活展、工作坊、創意競賽及座談會等,以媒合產官學研資源,增進地方交流。
經發局表示,截至今年6月底止,台南市公司及商業登記總家數較111年同期成長3.39%,公司及商業登記資本額相較111年同期成長5.44%,這二項數據均居六都之首;同時為讓業者能安心經營本業,達成兼顧經濟發展及環境保護之目標,截至今年6月底止未登記工廠納管核准率達86%,特定工廠核准率達97%。
內政部舉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4期計畫」啟動記者會,部長林右昌表示,除延續前期既有的「3稅減免、3費補助、3年服務」等優惠措施外,第4期計畫將擴大新增辦理戶數至8萬戶,並再升級包括「放寬長者跨縣市換居」及「放寬長者私宅換公宅服務」兩大亮點,以鼓勵長者改變較好的居住行動環境並減輕生活負擔。
行政院長陳建仁致詞時表示,行政院持續落實居住正義,全力推動「8年20萬戶」的社宅政策目標,預計今年底直接興建社宅及包租代管將達16萬3千戶。而此次推出的包租代管4.0計畫,將由包租代管業者協助房客申請300億元租金補貼專案,並放寬長者及身障者私宅可跨縣市換居入住社宅,讓居住選擇更加自由及彈性。
林右昌指出,社宅政策是重要而長期的社會投資,其中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藉由中央補助地方政府委託民間租賃業者,以及補助國家住都中心委託6都租賃服務業公會,包租代管民間私人住宅做為社會住宅使用,發揮社會住宅散居的效果。此項政策自2017年底推動,截至今年7月底,已累計媒合7萬5,854戶,未來4.0版將提升量能,以每季7,000戶為目標,期盼持續透過公私協力,以3年的時間攜手達到新增8萬戶的目標,並提供房東與房客永續的包租代管服務。
林右昌表示,今日啟動的第4期計畫,更進一步優化專案,讓加入社宅包租代管長者換居可跨縣市服務,鼓勵長者及身障者踴躍申請,將無電梯公寓換居至電梯住宅、無障礙設施完善的公寓,或選擇申請入住由政府直接興建社會住宅。
房屋出租常面臨租賃事務繁瑣、房客反饋多樣性及出租管理不易等問題,林右昌表示,鼓勵房東將房屋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把出租房屋的管理問題交由專業的業者處理,不僅省去麻煩還可減免稅賦,房客也可減輕生活壓力,用低於市場行情的價格安心租屋,政府也兼具照顧社會責任,共同創造與房客及房東三贏局面。
根據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個人銷售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作興建取得之房屋、土地,符合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3項第1款第6目要件者,其交易所得所適用20%單一稅率,但如因出售因繼承而取得合建之房屋,則不適用上述20%單一稅率。
台北國稅局舉例表示,乙君為納稅義務人甲君之父,乙君於2021年8月1日購入土地與建設公司協議合建,房屋於2022年9月1日完成,並由乙君登記為所有權人,後因乙君死亡,由兒子甲君於2022年12月15日繼承登記取得後,旋於同年12月31日出售。
甲君認為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3項第1款第6目規定,該房地係自土地取得之日起算5年內完成合建,乃依所計算之交易所得按20%稅率計算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辦理申報,但經該局查得甲君並非以自有土地參與合建,無20%單一稅率之適用,其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應按適用稅率45%計算應納稅額,並據以補稅。
國稅局說明,為獎勵合建並促進土地利用,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3項第1款第6目明定,銷售符合該條規定之房屋、土地,得不按持有期間長短分別適用不同稅率,另依該條規定適用20%之單一稅率,其立法之目的旨在獎勵土地所有權人參與合建之行為。然而,繼承人既未以自有土地實際參與合建,自非該20%單一稅率適用之對象。
適用房地合一所得稅課稅新制所計算之房地交易所得,依房地持有期間長短分別適用不同稅率,國稅局提醒,於繼承取得時,依同條第4項規定,得將被繼承人持有期間合併計算;惟有關出售所持有因合建而取得之房地之交易所得,僅限於納稅義務人以自有土地參與合建者方可適用前述20%稅率。